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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安全处罚规则
管局备案要求 > 山东省备案要求
备案资料:
备案办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备案办理人现场核验照
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
在备案系统填写备案信息
域名证书
备案资料说明:
个人备案,域名超过10个(包括10个)需要邮寄域名证书和主办单位证件复印件
个人网站,需在主体备注中说明网站的大概内容
网站名称请使用开办后准备要用的名称(不能填写域名、网页首址、英文、个人姓名等信息),并且可以体现出网站的内容及性质
核验单上网站域名填写,不能带www
个人备案不能变更为企业备案
域名不能含有企业或经营性信息
企业营业执照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件
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网站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扫描件
网站负责人现场核验照
涉及前置审批网站需要提供前置审批文件
涉及经营性网站的需要提供ICP经营许可证
主体性质为企业性质,《核验单》需加盖单位公章
个体工商户的,没有公章的《核验单》可以不盖公章。但是要在备注上注明
个体工商户没有字号的,主办单位名称需填写实体店名称
网站首页URL只能填写一个
化工行业所需提供资料: 如果营业执照上营业范围不包括危险化学品,邮寄资料包括:《核验单》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如果营业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,邮件资料包括: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、《核验单》原件。以上资料提供一式两份
主体负责人必须填写法人信息。网站负责人可为法人或其他人,需网站负责人进行拍照核验
单位性质法人及网站负责人若是外籍人员,需更换为中国国籍人员担任主体负责人及网站负责人
网站名称必须与实际网站开通后的网站名称一致
不同企业主体之间备案不能变更,如需变更,需注销原备案后重新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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